邱国勇夫妇“搬”进简易房之后,刘西潭身上的所有证件以及换洗衣服都被孙民强、徐连樟扣押。
徐连樟因为白天要上班,负责晚上看守邱国勇夫妇。每天晚上八九点之后,徐国樟就搬张折叠床堵住进出简易棚的门。天亮上班时徐连樟叫醒孙民强,白天不上班的孙民强就在门口盯梢,以防邱国勇夫妇一起出走。
邱国勇外出一直借不到钱,回来后经常三更半夜被孙民强、徐连樟叫起,两人还对邱国勇夫妇进行恐吓,邱国勇更是经常被打得鼻青脸肿。
被“软禁”的第三天,无法忍受的邱国勇夫妇双双写下遗书,邱国勇外出筹款时将遗书交给了好友。
到4月18日,邱国勇借钱还是无果,徐连樟也失去了耐心。当晚,徐连樟决定将刘西潭带回衢州老家,但被拒绝。无奈之下,邱国勇再次写下保证,承诺第二天筹钱还款。
但直至4月23日,邱国勇还是无法兑现承诺。徐连樟失去了理智,稍有不顺就拿邱国勇夫妇泄愤。
4月23日下午,徐连樟与孙民强再次在楼顶向邱国勇夫妇讨债,徐连樟甩了邱国勇几个耳光,刘西潭上前劝阻时,也被徐连樟抓住头发并拉倒在地。
徐连樟再次提出要将刘西潭带回衢州,但等邱国勇离开简易棚外出筹钱时,孙民强和徐连樟猛然发现刘西潭也不见了影子!一开始,他们以为刘西潭和邱国勇一起跑了,但当浑身是血的刘西潭在楼底下被找到时,徐连樟和孙民强也慌了,连忙报警。
但这时事情已经无可挽回,警方闻讯赶至时,刘西潭已经死亡。法医鉴定显示,刘西潭的死符合高楼坠落死亡特征。
被“软禁”的23天里,刘西潭都没有走下过楼顶,也没洗过澡换过衣服,死时身上穿的还是厚厚的脏棉袄。
悲剧原本可以避免
徐连樟和孙民强其实也一直担心欠债人自杀,为此他们还想方设法规避自己的责任。
就在邱国勇夫妇“搬”入简易棚时,孙民强还特地让对方写下字据,内容大概为“因借款不还,目前住宿困难,暂住他们(家)协商解决”,以及“我们住在孙民强家中顶楼自搭简易棚,保证在这段时间里决不做自杀之事,如有自杀情况发生,同孙民强他们没有关系”。
4月18日,一位好友见到外出筹钱的邱国勇满身伤痕,担心邱国勇夫妻在简易棚内可能遭遇不测,当天曾报警。辖区派出所将邱国勇夫妇连同徐连樟、孙民强等人一起带回调查,但邱国勇自觉理亏,当晚并没有向警方说出实情,直接导致最后自救机会的丧失。
在昨天的庭审过程中,徐连樟和孙民强都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及检察机关指控的非法拘禁罪名表示认可,徐连樟甚至连辩护律师都没有聘请。
“本案中孙民强既是加害者也受害者。”孙民强的辩护律师说,邱国勇夫妇长期欠债不还,让孙民强与徐连樟也被人逼债(孙、徐借给邱国勇的钱也是向亲朋好友筹集的),而钱骗到手时,邱国勇经常换汽车,完全不顾别人的死活,邱国勇本人对其妻子的死也存在很大过错,也是导致悲剧发生的原因之一。孙民强和徐连樟原本目的不是为了限制邱国勇夫妇的人身自由,而是怕对方逃债,这与一般的采取暴力手段非法拘禁有所不同。因此,应该减轻孙民强和徐连樟的责任。
公诉检察官则指出,欠债或被人骗完全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或报警的方式解决,没有法定程序,即使对犯罪嫌疑人也不能限制人身自由。徐连樟、孙民强非法拘禁他人,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最终导致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按刑法有关规定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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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债型非法拘禁犯罪增幅明显
上城区检察院提供的数据显示,仅今年1月-8月该院就受理审查起诉非法拘禁案件15件,涉及50人。而2006年、2007年分别为3件12人、两件18人。与前两年相比,非法拘禁犯罪增幅明显,其中索债型非法拘禁犯罪尤为突出,值得引起足够重视。
追讨个人债务、经济纠纷成为主要犯罪诱因。今年上城区检察院起诉的索债型非法拘禁案中,索要因个人债务、公司间经济纠纷引发债务的有10件37人。
索债型非法拘禁的犯罪动机是追讨债务,相比抢劫、抢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主观恶性较弱。部分被告人出于维护自身或朋友财产权益的“合理”动机,一旦法律意识淡薄,非常容易采取过激行为而触犯法律。
检察官建议,预防和遏制索债型非法拘禁犯罪现象,要加强对民间借贷的规范和制约:一是加强对民间借贷的合理监管,通过政策引导,进一步规范亲友间借贷、个人富余资金出借行为,加强对借贷双方的资格审核;二是完善法律法规,从立法上加强对借贷双方的权力保护,使个人借贷契约化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三是司法机关要加强对民事判决、仲裁的执行和不服判决、仲裁的息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