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杭州市打造成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就是要实现残疾人生活保障、康复救助、文化教育、助残服务、无障碍环境和组织网络的‘六个全覆盖’。”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杨广发说。
昨天,杭州市残联正式公布了《杭州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总体方案》,下列10个子方案。方案实施后,全市47.78万残疾人将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得到更多实惠。
根据创建“示范城市”的要求,杭州市扩大了残疾人单独施保的范围。今后,成年精神残疾和智力残疾人员、一级和二级成年肢体残疾、听力残疾、语言残疾、视力残疾和综合残疾人员,可由本人(或亲属)单独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给予全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其他残疾人员在未就业期间可由本人(或亲属)单独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同时,对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00%—200%的二级及以上残疾人,参照当地的低保标准,全额发放生活补助金。对低保家庭中的一般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再给予50元和100元的生活补助,对生活不能自理,常年卧床不起的残疾人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生活护理补助。
昨天,江干区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正式揭牌,首期开始100张床位。该中心目前接收了26名重度残疾人和工疗员,为他们进行全托和日托护理。中心还设了轻、中度精神残障人日托工疗站,并将逐步开展残疾人康复职业技能培训、残疾人健康体检、康复服务进家庭项目。
今后,杭州市将总结上城区的“虚拟居家安养院”、下城区的“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公寓”等经验,在全市推广。争取用两年的时间,构筑起覆盖全市的助残服务业网络。
据了解,这次创建活动将一直持续到2010年7月。从2010年8月起,接受有关部门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