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我省公安机关始终把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作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和推进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的最佳结合点来抓,从执法主体、执法制度、执法机制、执法责任、执法监督等多个层面入手,建立健全法规完备、程序严密、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执法执勤规范化体系,有效提高了执法能力和水平,知情群众对公安队伍的满意率同比提高3.3%%,并在全国公安机关“三考”中获总成绩第一名。
一、以岗位执法资格认证为抓手,着力强化执法主体能力建设,为推进执法规范提供有力的素质支撑。我们于1998年在全国率先推行了岗位执法资格考试认证制度,凡未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的不得上岗执法、不得担任领导职务。2006年,我们又重新修订实施办法,大力推行案件主办警官资格认证制度。
二、以服务基层执法为目的,不断完善执法制度体系,为推进执法规范化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针对基层公安机关在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牵头建立了省公检法刑事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出台了指导性意见,并加大规范性文件清理力度,为基层执法提供依据。出台了《关于在公安执法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指导意见》,有效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以执法办案平台为依托,通过信息化来规范办案流程,为推进执法规范化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2003年,我们研发推广了执法办案平台,实现了行政案件从受理立案、审核审批到开具法律文书和统计分析的全程网上运行。
四、以健全五级执法责任制为载体,大力加强执法规范机制建设,为推进执法规范化提供有力的机制支撑。从1998年起,我们在全省推行了公安机关领导、执法部门和岗位民警三级执法责任制。近年来,又建立健全了由案件主办人、兼职或专职法制员、部门领导、法制部门和局领导组成的五级执法责任制。
五、以执法质量考评为载体,严格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为推进执法规范化提供有力的动力支撑。近年来,我厅砍掉了许多对下的考核评比项目,但执法质量考评自2001年实施以来一直保留至今,并且力度不断加大、配套措施不断完善。近年来,又在全省推广个案质量评判和案件质量网上实名通报制度,严格追究直接办案人和审批局领导的执法过错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