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嵊泗渔农民新投资发展“渔家乐”旅游项目,根据该县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观光休闲“渔家乐”旅游的实施意见》,将获得政府补助。
自田岙“渔家乐”打响嵊泗休闲旅游品牌以来,该县的“渔家乐”率先进入了产业化运作阶段,但与其他县区相比,嵊泗“渔家乐”也存在着产品雷同、档次偏低、营销乏力等不足。据县渔农办调查数据显示,扣除保险费、饵料费、柴油费等成本开支后,“渔家乐”经营单位所获得的利润只有7元/人次。为此,嵊泗县通过对渔农民新办“渔家乐”项目进行补助,以减轻他们在发展休闲旅游中的顾虑。
按照《意见》,凡在今年1月1日以后该县渔农民新投资发展的观光休闲“渔家乐”项目点,且经营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投入资金在30万元以上,使用本县劳动力5人以上、且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的,将一次性给予2万~15万元的补助。同时,对渔农民利用空余住房改装为与 “渔家乐”旅游配套的家庭旅店或者家庭餐馆,根据改装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助。并将对被认定为三星级经营户给予5000元奖励,四星级奖励8000元,五星级奖励10000元。此外,今年1月1日以后新投入或改装的休闲渔船也可获得补助,经海洋与渔业局验收合格后的渔船,按核定载客量每条船给予一次性补助6000~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