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2日讯 镇海的董先生最近碰到一件棘手的事情:11岁的儿子为了要回自己的压岁钱,把他告上了法庭。接到儿子的诉状,董先生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昨日,主审法官告诉记者,在法院的主持下,父子俩达成了调解协议。
1300元压岁钱被父亲拿走
董先生的儿子小武(化名)在镇海某小学读书。小武3岁时,董先生和妻子张女士协议离婚,小武一直跟随母亲生活。
今年2月8日,也就是大年初二,董先生把儿子接到自己家里过年。家里的长辈看到孩子都很高兴,争先恐后地给小武压岁钱。那天,小武一共收到了1300元压岁钱。
小武说,收到压岁钱后,父亲告诉他,他年纪还小,这么多钱拿着不安全,不如帮他保管。2月9日早上,小武被父亲送回母亲处。但父亲临走时,并没有把压岁钱还给小武,而是告诉他“等你长大了再给你”,小武很失望。之后几天,他多次给父亲发短信,要求拿回压岁钱,但没能如愿。
“我已经长大了,我有自己的银行账户,自己可以管好自己的钱。”小武说,平时同学过生日,学校里爱心捐款,都是从他的零用钱里开销的,今年汶川大地震,他就捐了100元,用的也是零花钱。这1300元压岁钱是长辈给他的,他希望父亲还给他。在多次和父亲协商此事未果后,9月26日,小武将父亲告上法庭。
父子打官司达成保管协议
由于小武是未成年人,小武的母亲张女士作为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10月24日,庭审当天,董先生没有来,而是委托了一名亲戚做代理人。
对于儿子的主张,董先生认为,压岁钱实质上是“人情债”,比如,“小武阿姨给小武压岁钱,是因为我给她小孩压岁钱”。因此,孩子压岁钱是通过家长财产的交换而得来的,不能视为是无偿赠与。“从根本上说,这1300元压岁钱应该是我的。再说小武现在跟他妈一起过,我把钱给小武,实际是给了他妈,这不公平。”
庭审中,董先生还提出,自从发生了压岁钱风波后,家里的长辈们都不能理解,“给压岁钱反而引出了一场官司”,提出要收回来,后来他就把钱都退还给了亲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