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27日房贷新政实施至今已经大半个月,杭州本地银行的第一个细则终于开始执行。11月10日起,杭州银行的房贷新政付诸实施,个人房贷业务也进入正常办理流程。
此前已有几家银行出台相关细则,出台后的命运各有不同,有的收回了,有的叫停了,有的辟谣了,有的则暂时搁置了,真正付诸实施的却极少。“目前可能只有交行和杭州银行的细则真正付诸实施了。”
杭州银行出台房贷细则
杭州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新政浮出水面,自2008年11月10日起在该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利率下限可扩大为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比例可调整为20%。同时,杭州银行有关人士表示,在具体办理时,将根据客户首付比例、信用记录、购买类别(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或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按揭购房)等情况对不同客户实行差异化定价。
该行对普通自住房认定主要按照住房面积的大小确定,并参照各分行所在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对普通自住房的认定标准执行,杭州地区特指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以下的个人住房。
对于2008年11月10日前已发放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客户,杭州银行将根据其住房性质、还款记录等情况区别对待,由系统自2009年1月1日起统一下调为基准利率的0.8倍,客户无须提出申请。
杭州银行表示,该行除杭州以外地区分支机构的个人房贷政策将视当地房贷市场实际情况及相关部门的要求,提出调整意见,报总行批准后实施。
多数银行细则仍难产
此前,已经有多家银行的细则浮出水面,但真正付诸实施的却很少。农行率先公布的首份细则召回后,至今没有再次出台。而在这份细则中,对贷款30万元以上原本享受8.5折优惠的存量客户采取统一下调至7折的做法,这让其他银行感到较大压力。
而差不多同时收到总行细则的建行浙江省省分行表示,还要根据各地的情况制定更细的细则。
此后,市场传言招商银行出台细则,但该行随即出面辟谣,称细则尚在制定中。
光大的细则将普通自住房定义为90平方米以下,同时对原先享受利率8.5折的存量客户采取统一下调到8.2折的优惠措施。然而,这份出炉仅一周的细则尚未实施也被收回了。
交行的细则规定对新增客户首次利用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利率可执行基准利率的0.7倍,首付比例20%;其他客户首付比例和利率政策继续执行央行359号和452号文件规定。这个细则虽然存活下来,但定得比较粗,且并未提及存量客户的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