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报料 18:00
本报讯 在高速公路上碰撞异物后车子尚能开动,因此司机未及时报警,驶离现场10多公里后发现车子异常这才想起报警。因现场发生变动,交警无法认定事故责任,驾驶员顾某因此自认倒霉。
昨天晚上6点左右,顾某驾驶轿车从杭州出发前往海宁。车子行驶到杭浦高速公路上海方向盐仓路段时,车子底部与前方车辆掉落在高速公路上的一个不规则三角铁发生刮擦,当时顾某听到响声,并看到少许火花。因为急着赶往海宁,顾某既没仔细检查也没报警,就这样一直继续往前开。车子开出10多公里,在海宁服务区内,顾某发现车子后挡风玻璃上全是油迹,这才报了警。经检查,轿车变速箱底壳被击穿,修理费用需要上千元。
执勤交警在接警后赶到海宁服务区,交警带着顾某前往10多公里外的事故发生地查找证据,也许异物已被抛离,在茫茫夜色中交警没有发现不规则三角铁,也就无法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发后,顾某向保险公司报了案,因为没有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无法受理顾某的理赔申请。“报警晚了,损失了1000多元!”顾某苦笑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