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户与房东签订的门面租赁合同刚刚生效,每天要营业的商店却被另外一方切断了水源、电源,普陀区沈家门麒麟大厦34家服装店店主最近碰到了这样的尴尬事。
切断水电一方给出的理由是“大家合起来请我管理整幢楼,而不把物业管理费交给我。”多次协调不成,双方至今依然僵持着。
刚开门做生意被停水停电
上个月24日,麒麟大厦8号店面房承租户庄小青起了个大早,从事10多年服装生意的她因为原来承租的佛国商城店面房要装修而搬了过来,这天刚好是她新店开张,但第一天却碰到了让她非常恼火的事——楼梯大门被人关得紧紧的,到上午9点多也没有开,最后叫来了警察才让关门的人开了门。
可是这件事却没有完。11月1日,庄小青以及麒麟大厦其他30多家承租户都被切断了电源,昨天上午,大家的水源也被同一个人给切断了。对方的理由很“简单”:什么时候所有人把物业费交到我手里了,才能恢复水电。
物业费是事件的导火线
“好不容易开起了这个店,却被停水停电,这生意还叫人怎么做?”昨天下午,麒麟大厦二楼30号店主王晓波向记者诉苦说,“我们现在每家店的电都是想办法从别处接进来的,但是没有水,客人跟营业员连上个卫生间都是个大问题。”
原来,去年10月份,麒麟大厦30多家承租户与一个姓叶的人签订了一份合同:每家店每个月交一平方米4元钱的费用给叶某,让她来管理物业,2008年10月底到期。据王晓波介绍,她的店与很多承租户一样,总共30平方米左右,一年大概要交1400元“物管费”,可是交了钱以后,叶某就雇了个人来管理,自己很少出现,大厦里的一盏灯坏掉后说了许多次,一直没有人来修。
今年合同到期后,王晓波与一些店主商量,决定不再与叶某合作,大家凑钱另请人来管理,费用分摊。结果每户店主一年只需上交600多元就够了,可是意想不到的麻烦也来了。
叶某可不可以切断水电
“水和电都是我切断的,但我是按协议来办事的。”昨天下午4时许,叶某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今年我们新的物业合同已经签了,他们不交费,我就可以把水、电给切断。”记者经过调查了解到,原来叶某所说的新的合同,是她与麒麟大厦30多家店面房其中几个主人在今年10月中旬所签的,内容大致与头一年相同,就是承租户把钱交给她,她再实施管理。
可是这新的合同到底有没有效?叶某可不可以切断水电呢?记者为此采访了相关法律人士。
浙江星舟律师事务所陈松尧说,如果没有经过全体业主授权,单方面与其中一部分人签订物业管理合同,这显然是不能成立的;既然合同到期后,大多数人不再认同你来管理,而楼道等空间的所有权是集体的,你就必须把水、电等设施的钥匙交出来,做出切断水电的举动,这更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