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城区要推行农民公寓式住房了。定海区近日出台的《关于实施定海城区农民公寓式住房的若干意见》,规定这种公寓式住房以多层公寓形式建造,以限制城中村、城郊村农民单家独户的房屋建造而浪费大量城市发展用地。
申请条件
推行范围为除临城街道外,定海城区各街道本岛范围行政村(盐仓街道为规划控制范围)内符合申请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农民公寓式住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因公共利益需要等原因,原宅基地被征收或收回无宅基地的;因自然灾害等需要搬迁的;实施城市、村(乡)镇规划或改造需要搬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建设标准
据了解,农民公寓式住房建设用地以国有划拨方式供应,在规划的指导下,由区政府按照城市居住小区标准统一建造。小区布点规划可打破原有的村(社)界线,近期主要在城东街道和盐仓街道确定合适的建设地块。
销售价格
农民公寓式住房的价格以保本为原则,可申请部分面积按成本价供应,超出部分面积以市场价供应。据介绍,农民公寓式住房人均享受住房标准为不超过40平方米。住房的产权登记及交易,可参照城市经济适用房办法进行。申请农民公寓式住房后,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后将不再享受批地建房及其他形式的政策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