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1990年全国村级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省委确立了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的工作格局。在前些年对农村基层组织整顿和建设的基础上,从1994年开始,历时三年,对各地逐个摸底排队确定的3389个处于软弱涣散、瘫痪状态和后进贫困村的党支部,落实领导责任和帮扶责任,进行逐个整顿。经过整顿,3340个村整顿合格或基本合格,其中606个达到省定的小康村标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得到了有效加强,贫困村和后进村的面貌得到了有效改变。
【专题】“改革开放30年浙江组织工作30项重大改革举措”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