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央组织部同意,省委批准,1988年我省在台州市椒江区开展党代会常任制试点,试点工作持续了20年。目前试点地区已扩大到2个地级市(绍兴、台州)、台州市所辖的9个县(市、区)。试行党代会常任制,主要从建立党代表任期制,充分发挥党代表作用;建立党代会年会制,充分发挥党代会作用两个方面展开。实行党代会常任制,发挥了党员和党代表的主体作用,拓宽了党代表参与重大事务的决策渠道,推进了党内民主,加强了党内监督。
【专题】“改革开放30年浙江组织工作30项重大改革举措”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