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4年以来,我省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对组织部门人才工作牵头抓总“抓什么、怎么抓”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实践,研究提出组织部门在人才工作中“八个抓”的职责任务,即抓人才发展战略和规划、政策法规体系、资源整合、发展环境、高层次人才、基础性建设、指导督查、机构和人才工作队伍,进一步理清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推动人才工作运行机制的创新,初步构建了我省人才工作新格局。
【专题】“改革开放30年浙江组织工作30项重大改革举措”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