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在干部任用的推荐环节,逐步实现了主要由领导推荐提名到全委会成员提名推荐制度。2004年,我省试行市、县(市、区)党委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制度。目前,该制度已在全省所有市、县(市、区)全面实行。今年上半年,省委先后两次召开全委会,对5个市的9名党政正职,44个省委省政府工作部门、群团组织以及省属企事业单位正职,共53名拟任人选进行推荐提名,充分发挥了全委会成员的作用,变少数人选人为多数人选人,使领导干部推荐提名的过程更加公开透明,程序更加合理。
【专题】“改革开放30年浙江组织工作30项重大改革举措”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