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5日讯 昨天,交警部门宣布,杭州市13000多本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有望“复活”。超过一年未参加审验而被注销的驾驶证,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持证人可以通过理论考试合格后予以恢复驾驶证。
目前,杭州市有13000多名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证未办理审验,已超过一年或接近一年有效期(到2008年1月1日止,具体名单已挂在市交通信息网上),其中老城区5000多名,萧山、余杭及五县市7000多名,根据规定这批驾驶证已经或即将注销。
但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因超过一年未参加审验而被注销的驾驶证,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这批驾驶证持有人可通过理论考试合格后,予以恢复(驾驶证有效期超过一年而被注销的,不在恢复之列)。
请这些驾驶人在办理身体条件证明后,尽快到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和各县(市、区)车管所,办理恢复手续。
交警表示,按规定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老城区的可到市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学校(香积寺路白石巷3号)、河坊街33号办理,萧山、余杭及五县市的,可到当地车管所办理。市车管所已将1.3万余名机动车驾驶人的名单公布在杭州市交通信息网(网址WWW.HZTI.COM),市民可登录查询。
●提醒
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每年应当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办理驾驶证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按照规定每年应当参加驾驶证审验但超过一年没有审验和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驾驶人,公安车管部门将注销其驾驶证。
驾驶人身份证号码变更后(正常15位升18位除外),请及时到车管部门更换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