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5日讯 表弟强奸了5岁的女孩,被告上法庭,为了“报仇”,做表哥的李某居然跑到了女孩的家里抢劫,强奸(未遂)了女孩的妈妈。昨天,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劫、强奸罪对李某提起了公诉。
24岁的李某是四川人,在宁波一家快递公司工作。今年8月底,他意外地接到了在萧山打工的姑父打来的电话,说表弟犯了强奸案,9月2日法院要开庭。李某听了大吃一惊, 9月1日,他从打工地宁波赶到了杭州。
表弟才17岁,而被强奸的女孩是姑父隔壁邻居家的小孩,才5岁。想到表弟沦落到如今的地步,都是因为邻居家报了案,李某把所有的责任都归结到小女孩家,越想越气。在姑父家吃完晚饭,他就趁姑父没注意,拿着一把菜刀出门了。他先下楼看了一下,小女孩爸爸的红色摩托车不在,说明人也不在,于是他上楼来到小女孩家门口,猛敲房门,并谎称查身份证。门开了一条缝,他就闯了进去,把菜刀架在女孩妈妈的脖子上,另一只手捂住她的嘴,要女孩妈妈把钱拿出来。女孩妈妈身上没有现金,被迫从衣柜里拿出两张银行卡。
这时躺在床角落的小女孩被吵醒了,眼泪汪汪看着他,李某将刀架在那个小女孩的脖子上,威胁女孩,哭就杀了她。因为没有找到钱,李某开始打起女孩妈妈的主意,他一面以小女孩的生命为威胁,一面扑向了女孩的妈妈,但因个人原因未遂。
之后,李某要求去银行取钱,并抱起小女孩,拿刀威胁:“你不要乱来,不然的话,你女儿要陪葬。”女孩妈妈为了孩子的安全,带着他去取钱。途中,女孩妈妈多次请求李某放了小女孩,但李某均以钱没拿到不放的理由拒绝。突然,女孩妈妈看到自己老公身影,大叫救命,女孩爸爸等人冲过来,李某跑了50米左右,将小女孩狠命扔在地上。
最终李某被抓获,经鉴定,母女俩均构成轻微伤。
检察官在审问中了解到,李某也已经是1岁女儿的爸爸了,而他的所作所为,实在让办案人员义愤填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