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小商贩将有一定生存空间,治理“牛皮癣”堵疏结合,公园里不能晾晒衣物……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将于明年1月起施行。
“下一步将根据条例精神完善我市城市摊位管理等办法,使城市管理融入更多的人文关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
小商贩将有临时经营场所
长期以来,城管和流动摊贩之间不时上演“猫鼠游戏”。新条例一改以往对流动摊贩“穷追猛打”的管理理念,而给予他们适当的经营空间,规定市、县、镇人民政府在制订规划时,应当确定相应的经营场所,供农产品、日用小商品等经营者从事经营,并进行管理。
“小商贩往往属于社会困难群体,应当在制度上给予适当空间,既要加强管理,也要帮助其解决就业困难。”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如我市对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允许在划定的临时区域内进行销售,下一步我市还将完善摊位管理等办法,将市区马路进行分级管理,主要交通干道不能设摊,在部分城市支路上划出一定区域供小商贩经营,管理也同步跟上。
治理“牛皮癣”堵疏结合
有城市“牛皮癣”之称的各类小广告让城管部门大伤脑筋,而即将施行的条例则亮出了堵疏结合整治的新理念,规定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规划设置公共信息栏,满足公众发布信息需要,并负责日常管理和保洁。
在城市及其风景区内的树木、古迹上等乱刻、乱写行为将受到处罚。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树木、地面、电杆、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任意刻画、涂写、张贴。违反规定的,有关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可以代为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公共厕所必须姓“公”
条例要求公共厕所必须姓“公”,设置明显、规范、统一的标志,确定专人负责保洁,并保持整洁、完好,对公众免费开放。举办大型户外活动时,举办单位应当设置足够的临时公共厕所。同时,提倡沿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免费对外开放厕所。
道路及大型公用建筑建设时,应当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等环境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