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绪忠 通讯员王蓓 周吉)为少支付被执行款,慈溪人冯某竟伙同潘某上演了一出虚假诉讼的荒唐剧。然而,两人的伎俩还是被细心的法官识出了破绽。11月12日,“被告”冯某和“原告”潘某均被慈溪法院处以司法拘留15天。
据了解,年近六旬的慈溪长河镇人冯某欠下了不少债务,仅慈溪法院受理的以冯某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就有18件,合计债务达到了70万元。在冯某房屋被拍卖后,拍卖款32.5万元将分配给几名申请执行人。为少支付被执行款,冯某想到了利用虚假诉讼来减少自己的“损失”。于是,他找到了邻村34岁的潘某,让潘某将自己告上法庭,以便从上述执行款中分得一部分后返还自己,潘某当即表示同意。
11月12日上午,潘某持起诉材料与冯某同时到周巷法庭要求立案。潘某为原告,诉请被告冯某归还“借款”9万元,双方申请法庭速裁,要求当即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原告”潘某所持两份借条借款时间不同,但借条纸张材质和新旧程度相同,且墨迹颜色深浅度一样,有作假嫌疑,遂对双方分别进行谈话。在证据面前,两人均承认虚构债权,意图参与冯某被执行财产分配的事实。
当天下午,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以伪造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为由,对潘某、冯某作出上述处罚。
承办法官告诉记者,虚假诉讼不仅损害了真实债权人的利益,而且有可能导致法院出现错误的判决,损害法律和司法机关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