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7日讯 人防工程定额测定费用取消,企业年度检验费暂停征收,公路运输管理费全年按9个月进行包缴,地产交易手续费按基准价格下浮20%……昨日,丽水i市政府出台《关于取消暂停降低部分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首批确定取消(暂停、降低)市本级(含莲都区)238项涉企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项目,并从今日起开始实施,预计一年可以减轻企业及群众负担2300多万元。
“开展清费减负工作,是丽水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市发改委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近年来,丽水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财政实力明显增强,发展环境日趋优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清费减负工作,是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形势的现实需要。”
据介绍,此次清费减负实施的238项收费服务项目中,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32项,涉及农业、财政、人劳、卫生、公安等11个部门;暂停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122项,涉及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经贸、建设、交通等20个部门;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28项,涉及通信、电力、人防、水利、安全生产等9个部门;降低56项服务性收费项目,涉及市工商事务所、市土地资产管理所、房地产中介机构等15个单位。
市发改委负责人介绍,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要求收费的项目,以及资源补偿类收费、环境保护类收费项目,不列入这次清理停收范围。此外,《通知》规定,涉企服务性收费要严禁利用部门职权或行业垄断地位乱收费,凡实行政府定价项目,其收费一律按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对实行政府指导价项目,其收费标准允许上浮的按基准价执收,有下限的按下限标准执行,下浮不限的要让利企业,按就低不就高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