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在线讯 母亲离家出走很多年了,子女们现在想要回母亲的分红时,一个尴尬的问题摆在村负责人面前——给还是不给。三个子女不知道现在母亲在哪,从离家出走至今已有20年了。这几年,村里的经营也开始红火,每年都会给村民分红,三个子女的母亲虽然至今下落不明,但户口还是在村里,这笔钱便由村里代为保管。当三兄妹一起找到村里的时候,就是商量继承属于母亲的那份分红。村里答应支付这笔钱,但有一个条件——得他们的母亲到场。虽然她离家出走20年,但这钱得由他们母亲亲自来领取。“不管怎么说,生得见人,死得见尸。”村里从没想过赖账,只是怕以后没法跟其他村民交代,再说,如果开了这个先例,村里有其他村民效仿,会给以后的工作带来麻烦。一边是三个子女坚持要回母亲的分红,另一边是村里坚持要见到本人,协商不成后,这事被转到了街道司法所。这样的情况,司法所还是第一次遇上。“母亲已经离家出走这么多年了,其生死子女也无从知晓,如果子女想要继承他们母亲的这笔分红,得证实老人去世。”司法所调解员告诉记者。为此,司法所工作人员还特意到法院咨询,针对老人离家多年且一直没有音讯的事实,可以考虑由子女来继承老人的遗产。但其子女必须先到公安部门申请老人失踪,然后通过媒体公示,到达一定的公示期限后可宣布死亡,这一过程需要两年。据调解员介绍,三个子女的条件都不太好,可能都等着钱用, 得知这事还要再等两年,三兄妹有些等不及,为了能拿到这笔钱,隔三差五往村里和司法所跑。经多次协商,调解方案最终达成,三个子女放弃申请、公示母亲失踪的程序,决定将老人的户口从村里迁出,落户到小儿子在县城的住所。老人的分红由子女领取,以后不再享受村里的任何分配。(长兴古城街道司法所友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