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8日讯 104国道苍南超限运输检测站站长洪某、副站长林某、兰某、苏某、江某和工作人员黄某等6人,因涉嫌滥用职权和受贿,日前被苍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查实,这起特大渎职案致使国家公路管理应罚没款严重流失,直接经济损失达500多万元。
104国道苍南超限运输检测站地处浙江南大门交通要冲,是省际超限运输检测站。该站主要针对从甬台温高速公路观美路口下高速的运输车辆和从104国道经过的运输车辆,进行超限超载检测、处罚和卸载。一部分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为了不被检测站查获,对检测站工作人员开展“公关”活动。
检察机关查明,2006年6月份至今年3月,洪某等6人在接受“黄牛”和亲戚朋友的说情后,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滥用职权,对一些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不作处理就予以放行;或者仅凭驾驶员手中持有的所谓“领导批示”的报告,对大量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视而不见”,未进行检测,也没按规定卸载或罚款处理,就直接予以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的随意放行,造成公路超负荷运载,路面严重受损,社会影响恶劣。同时,洪某等6人共非法收受“黄牛”、超限超载车主赠送的财物10万多元。
检察机关认为,洪某等6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检测过程中违反规定,没有依法履行职责,甚至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公路管理应罚没款严重流失,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负有直接责任。此外,该6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应当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