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全省校园建筑安全检查结果已经出来,这次共排查出存在问题的学校1930所,约占全省学校总数的9%,涉及建筑3472幢,建筑面积337.5万平方米,约占学校总建筑面积的4%。
据了解,6月12日,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也下发了《关于做好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校舍安全大检查。而我省通过学校自查、政府复查的方式,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园建筑进行了全面的地毯式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校舍建筑抗震设防和承重结构的安全性,建筑附属设施(楼梯栏杆等)的牢固性,地质灾害可能产生的对校舍的影响情况等。
检查发现主要存在四类安全隐患
从总体上看,我省各级各类学校校舍状况良好,符合安全标准与要求。但检查人员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安全隐患。有关负责人表示,“安全隐患”是泛指,不是指危房,有些不影响安全使用。
排查出来的问题主要涉及四类:结构安全问题。这类建筑一般建成时间较早,多为砖木、砖混结构;屋架、梁结构构件采用木制、水泥制品或钢筋拉杆;楼面为多孔板。这类建筑有1230幢,建筑面积91万平方米。
校舍破损。如屋面破损渗漏;楼梯栏杆等设施牢固度、高度不达标;电线老化;部分木质材料腐烂;无消防设施或设施不全等。这类建筑有1908幢,建筑面积184.6万平方米。
选址不合理。部分校舍所处位置周边存在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洪水灾害等危险。这类建筑有58幢,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
缺乏防雷设施。有一些农村学校及上世纪90年代以前建造的城区学校未设防雷设施;有的校舍虽然安装了防雷电设施,但由于没有进行定期的防雷安全检测和维修,装置老化而失去了防雷电功能。
鉴定后确定校舍危房等级
据了解,在排查的过程中,各地已相应采取了多种措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过,今后还将要周密制订整改措施。对有安全隐患的建筑进行技术鉴定,确定危房等级;对所有D级(重度)危房一律拆除或封闭停用;C级(中度)、B级(轻度)危房按鉴定结果制订整改方案,报建设部门批准后实施整修。每个隐患点都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间和资金来源。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对建成时间较早、砖混或泥木结构的破旧校舍有计划地进行拆建或改建。
与此同时,还要落实校舍安全责任和校舍维修改造资金。比如,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初中、小学,各地要把校舍维修改造所需经费纳入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基金。
“我们一定把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做好校舍建筑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今后,还将督促各地对所辖学校每幢校舍建立起完整的建筑安全档案,建立校舍建筑安全检查和维护管理长效机制。同时,学校还将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尤其是防震、防台、防火、防雷方面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学生自救能力和学校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