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日实行城乡户口一体化后,没有了农村与城市户口之分,那么之前发生的交通事故该以什么标准来赔付呢?”昨天上午,嘉善县杨庙镇王先生致电党报热线反映,他的堂弟今年6月因交通事故去世,家属要求肇事者按照现行的居民户口标准赔偿,但对方却以死者去世时是农村户口为由拒绝,双方发生分歧,不知此事究竟该怎样解决。
一场意外断送年轻生命
据王先生介绍说,他的堂弟小斌(化名)今年刚初中毕业考上高中,只有16岁。6月28日晚上8时许,他出门散步行至320国道附近时,被一辆农用卡车撞倒在地,驾驶员见情况不妙,当场逃逸。小斌随后被送往医院,但因伤势过重不幸去世。
“小斌是家里的独子,今年刚考上高中,父母的希望都放在他一个人身上。”王先生说,当时听到小斌出事的情况,家里人都不相信,直到亲眼所见,才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最气愤的是,司机撞了人不管不顾就跑了,幸好天网恢恢,还是找到了他。”王先生说,事故发生后,经杨庙派出所和嘉善县交警部门的调查,终于找到了当时的肇事司机及他的老板,不料,双方却就此展开了关于赔偿的拉锯战。
怎么赔偿双方各有标准
“找到肇事司机后,我们去找他们谈赔偿的事情,可是却吃了‘闭门羹’。”王先生说,“肇事者和他老板一口咬定,表示只接受法院判决,不愿私下解决。”就这样,关于死者小斌的赔偿问题一直被拖了下来。直到10月28日第一次开庭。
“我们以前是农村户口,可10月1日后实行城乡户口一体化,都成了居民户口,肇事者却还要求按农村标准来赔偿,这合理吗?”王先生说,第一次开庭审理时,法院并没有做出任何判决,死者亲属与肇事者为赔偿标准的问题产生了分歧。法院也就此休庭,告知一个月以后再开庭审理。
“虽说交通事故发生时还没实行新的户籍制度,可那时肇事者不愿意谈赔偿问题,事情一直被拖着。”王先生说,“开庭的时候户籍制度已经改变,没有了农村与城市之分,那怎么还能按照农村标准呢?”
据小斌亲属介绍,如果按照居民户口赔偿的话,赔偿额约为2.5万元/年,共20年;而按照肇事方要求的农村户口赔偿标准的话,却只有8000多元/年。虽同样为20年,但两者之间却有30多万元的差距。
以现在居住地为主要参考
今年的10月1日是赔偿分割线,事故发生在之前,开庭审理在之后,双方因此各执一词。那么到底按照什么标准来赔偿呢?记者就此咨询了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位工作人员,据其介绍,城乡户口一体化主要体现在户籍统计的方便,对于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以往有农村与城市之分,标准明确;而现在新的户籍制实施后,大多以死者的居住地为参考,至于到底按照什么标准,应以法院最后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