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轻微物损认定条件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迅速撤离现场,就近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点(有条件的可对现场手机拍照或者标划车辆位置),双方互验驾驶证、行驶证及保险凭证,确认无异议的,按要求填写“协议书”。
当事人可以选择等候保险公司前来进行事故勘验、定损,也可就近选择到保险理赔服务中心进行处理。当事人自行协商赔偿解决无需向保险公司索赔的除外。
车辆损失均在2000元以内的,保险公司可在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车辆损失超过2000元的,当事人可到服务中心办理责任认定手续,由派驻服务中心的交警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协议书”和相关证件开具《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根据当事人在事故中过错责任大小在商业保险的赔偿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