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9日讯 “用最小的钱致富最需要钱的人,帮最需要钱的人办成最需要办的事。”在前天下午召开的浙江暨丽水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汇报会上,国家林业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调研组对丽水市林权制度改革给予了充分肯定。丽水市实施林改两年,实现“七大转变”,广大林农成为最大受益者。
“土山变靠山、活树变活钱、叶子变票子、分散变集中、砍树变看树、管理变服务、青山变金山。”这几句话形象而直观地概括了丽水市林改实现的七大转变。
2006年,根据全省统一部署,丽水市全面完成延长责任山承包期50年。在此基础上,丽水市率先于全省开展了真正意义上涉及林业体制的深层次改革,即深化林改阶段。在改革进程中,丽水市紧紧抓住“延包”、“盘活”、“变现”三个重要环节,推进集体林改。
目前,全市林权证发放率和责任山承包合同签订率达99%以上,72%的集体山林承包到户经营。自2006年以来,全市公开招、拍、挂流转的集体森林资源达393起12.3万亩,成交额1.43亿元,实现了阳光操作,为国家和集体增加了大量收入。2007年下半年以来,全市通过林权抵、担保贷款和小额循环三种方式,面向广大林农提供信贷服务,发放林权抵贷款达3802户,金额1.81亿元。
通过深化林改,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林农成为山林真正的主人,造林、育林、护林积极性大大提高,林业经济成为丽水市农民增收的主渠道之一。同时林改有效激活了丽水市农村经济,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