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范围 
杭州晴到少云 38~28℃ 全省
  首页 | 原创 | 浙江即时报 | 资讯通 | 高层 | 人事 | 浙江纵横 | 媒体广场 | 图片 | 专题 | 浙江概况 | 平安浙江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正文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浙江省调整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

  浙江日报杭州11月19日讯 省政府昨天发出通知,分类推进调整我省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均衡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负担,保障职工社会保险权益。

  按照通知要求,从今年起,我省逐步将全省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统一到12%至16%区间内,城镇个体工商户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仍统一按20%执行。同时,积极推进“低门槛准入、低标准享受”养老保险办法与统一制度的并轨。统筹地区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调整后,“双低”办法缴费比例与统一制度缴费比例相接近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适时实行并轨;“双低”办法缴费比例与统一制度缴费比例仍有较大差距的,允许在一定时期内继续执行“双低”办法,待条件成熟时再并轨。

  通知指出,要坚持分类指导,梯度推进各地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调整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实个人账户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在24(含)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逐步下调缴费比例,最低不低于12%;基金支付能力在12(含)个月至23个月之间的,可将缴费比例调整到12%至16%之间;基金支付能力不强的统筹地区要采取综合性措施,在确保基金支付能力不低于6个月的前提下,逐步将缴费比例调整到16%;

  基金支付困难的统筹地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进一步强化社会保险费征缴,多方筹措社会保险资金,积极创造条件,逐步降低缴费比例。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要通过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依法加强养老保险费征管,落实社会保障资金多渠道筹措机制,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支持力度,积极为降低缴费比例创造条件,确保缴费比例在近期内实现有效降低,努力缩小各统筹地区间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的差距。

  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调整实行报批制度。具备条件降低缴费比例的统筹地区,要充分考虑当地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收入水平、基金支付能力等因素,在确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合理测算当地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提出调整方案。方案需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批准同意后实施。未经批准,各地一律不得擅自调整缴费比例。

  通知还就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制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险资金多渠道筹资机制提出要求。按照今年年底前所有统筹地区全面实施五费合征、明年年底前所有企业全部纳入社会保险参保范围的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登记等工作。各地要进一步按照建立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力度。各级财政年度新增财力的三分之二要用于解决民生问题,重点用于社会保障支出。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我来说两句:(留言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昵称:  
·浙江适当降低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企业减负
·文艺演出宣传养老保险
·"财富惠民特别行动" 德清出资60万元赠送养老保险
·"财富惠民特别行动" 德清出资60万元赠送养老保险
·踊跃缴纳养老保险金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