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1日讯
记者昨天从省卫生厅获悉,明年我省将进一步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投入力度,全省所有县(市、区)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达到140元以上,省财政对全省经济欠发达、中等、发达地区,分别按二类六档增加补助,总补助资金达3亿元。各级财政投入和农民个人缴费均要求相应提高,并按照新的筹资水平及时调整补偿方案。
五千万人次受益新农合医疗
目前,我省参合农民有3094万,占全省农业人口的90%,人均实际筹资水平达到135.9元。新农合实施五年来,全省累计筹集资金95.71亿元,农民实际报销医疗费用76.18亿元,共有5130.89万人次受益。2009年全省要求所有县(市、区)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达到140元以上;已经达到140元以上的县(市、区)要逐步提高筹资水平,要求经济发达地区的筹资标准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省财政对全省(不含宁波地区)经济欠发达、中等、发达地区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原有40元、20元、12元补助的基础上,再分别按二类六档增加补助,其中一类一档、二档、三档分别增加20元、18元、16元,二类一档、二档、三档分别增加12元、8元、4元。各级财政投入和农民个人缴费均要求相应提高,并按照新的筹资水平及时调整补偿方案,于2009年1月起施行。
在自愿前提下,在校学生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参加。省政府要求各地严格执行新农合政策,坚持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凡属农业户口的,包括在校学生,在自愿的前提下,都必须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参加”。各地在确保“整户参加”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整体性不打破的前提下,确定适合农村中小学生的筹资标准,提高参加新农合中小学生的住院补偿比例和封顶线。
完善中途参加合作医疗相关政策。制定、完善对新生儿、复员军人、毕业回乡务农学生、婚嫁迁入人员等,在当年度中途参加合作医疗的政策,同时要有防止“逆向选择”的措施。
住院报销比例达35%以上
我省将不断完善“住院统筹为主、兼顾门诊统筹”的保障模式。2009年,要求各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比例争取达到住院实际费用的35%以上,门诊补偿比例达到门诊费用的15-30%,其中经济发达地区的住院补偿率要力争达到40%以上。并适当扩大特殊疾病门诊的范围,逐步提高尿毒症、恶性肿瘤、重性精神疾病等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