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1日讯 记者昨日从绍兴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已于前天依法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对浙江江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陶寿龙批准逮捕,以涉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对浙江江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严琪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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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2007年12月至2008年7月间,时任江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陶寿龙,因公司流动资金不足,银行贷款收缩,到期的贷款无法转贷等原因,指使公司人员和朋友,以6%~9%的高额月利率公开向宋某某、李某某、屠某某等多名个人和杭州、绍兴的多家公司、单位募集资金,共计达8000余万元,造成本金近7000万元无法偿还。此外,2008年9月,犯罪嫌疑人陶寿龙、严琪为了隐瞒江龙控股集团公司所属上市公司浙江江龙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真实财务状况,逃避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指使公司工作人员将相关会计凭证烧毁,造成严重后果。
有关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江龙控股”虽然是一家集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于一体的大型印染企业,但在绍兴县规模并不算最大。“江龙”停产后,在绍兴县政府的牵头下,“江龙印染”的债务登记核实、职工工资处理均已基本完成,当地政府还出资2000多万元垫付了企业职工8月和9月的工资。
据早些日子绍兴县向媒体公布的数字,初步统计“江龙控股”总负债22.1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12.81亿元,社会性借款5.87亿元,供货商欠款1.5亿元,建筑工程余额0.2亿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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