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浙江省“十佳检察官”候选人简介:施景新,女,38岁,大学文化,杭州市江干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
该同志热爱检察事业,业务技能过硬,先后办理了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件、利用菩提功实施诈骗案件及公安部督办的系列涉税案等一大批有重大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她创新意识强,积极探索未成人案件的办理工作机制,建立起了一套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工作方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省检察院向全省作了推广。同时,她善于把自己的工作实践上升为理性的思考,其研究成果获得上级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先后被评为省、市“十佳办案能手”,被高检院授予“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称号,今年又被评为省“优秀女检察官”。
施景新,女,197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侦查监督科科长。多次被评为院“优秀检察官”,连续三年被评为江干区“优秀公务员”、区“十佳公务员”,2007年连续获得省、市检察系统“侦查监督十佳办案能手”称号,以及“全国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称号,2008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女检察官。
刻苦学习,致力提高业务工作水平。施景新同志曾经是一名人民教师,从事检察工作后,为了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她利用业余时间参加法律自考学习,硬是把十几门专业课程在短短的两年时间内全部“啃下来”,最终以优异成绩取得法律本科文凭。十几年来她一直默默地工作在办案第一线,十几年如一日,阅卷提审、讨论案件,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她都往复进行着“学习—探讨—办案—总结”,撰写了几大本厚厚的办案笔记和心得。凭着一股子超常的钻劲和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对检察业务尤其是侦查监督业务进行了深入探索和研究,施景新的法律素养和办案经验日益丰厚。2007年她积极参加各类岗位练兵活动,分别以第一名的成绩荣获全省、全市“侦查监督十佳办案能手”称号。同年的12月,她又以顽强拼搏的精神参加了首届“全国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暨全国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评选活动,这是一场由全国33个省级检察院的66名精英参加的全国侦查监督系统最高级别的“PK”。比赛规则是相当残酷的,参赛选手必须在五小时内审结案件并完成审结报告的制作。第一轮比赛开始半小时后,在案件审结报告制作过程中意外情况发生了,施景新参赛所使用的电脑突然出现了死机情况,在经过令人难熬、长达四十分钟的修理后,电脑恢复工作,但先前制作的文档却无法恢复。比赛分秒如金,离交卷时间只剩下三个小时多一点的时间了,原本五个小时的工作要靠这三个小时多一点的时间内完成,形势相当严峻。艺高人胆大,关键时刻,施景新显示出她扎实的业务功底和过人的心理素质,坦然面对、从容处之,最终高质量地完成了万余字的案件审结报告,从66名参赛选手中脱颖而出,获得了文书单项评比前八的好成绩。在后来的答辩阶段,施景新努力平心静气,尽量不受意外事件的影响,最终发挥出色,以优异的成绩获得了“全国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称号。
执着追求,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十余年的检察生涯里施景新办理了数千件案件,亲历了数不清的疑难复杂情况。为了案子里的一个疑点和细节问题,她仔细审卷,反复提审,同时换位析案,以丰富的办案经验揣摩犯罪嫌疑人的心理。自从担任侦查监督科副科长、科长后,她就成了审理疑难、复杂案件、冷辟罪种案的“专业户”,先后办理了全国首例以非法经营认定贩卖盗版碟片案件、全省首例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窖井盖偷盗案、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8.15”专案、涉及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的“9.08”专案、利用菩提功实施诈骗的“91203”专案以及公安部督办的“8.10”系列涉税案等一大批有重大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从2003年至今,她共计立案监督48件75人,其中3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监督撤案20件20人。
1995年10月28日晚上,杭州市江干区娃哈哈七分厂宿舍内发生一起恶性杀人事件,被害人周某被凶犯持匕首、铁棍等凶器殴打致死。2004年7月,逃亡九年的犯罪嫌疑人程某终于落网,自知罪孽深重的程某,为逃避法律制裁,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式,在侦查阶段拒不承认犯罪事实。本案被害人己经死亡,时隔多年,当年的证人也已隐于茫茫人海,一时间本案的认定陷入僵局。“人命关天,绝不能让这血淋淋的暴行逃脱法律的制裁”。案子到了施景新手里,她暗暗发誓。提审前,施景新做了充分的准备,“1995年10月28日晚上你在哪里?和哪些人在一起?”、“当天晚上你身上有伤,伤从何来?”施景新发起了一连串凌厉的攻势,步步紧逼,很快就击垮了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老老实实地交代了犯罪事实。经过对该案的严格审查,施景新又揪出另外两名漏网的涉案人员,果断提出立案监督意见。后经侦查补证,另两名嫌疑人顺利归案,并分别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和十五年有期徒刑。
一名优秀的检察官是负有正义感的,在施景新眼里,正义就是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
2006年,在办理某涉黑团伙案时,犯罪嫌疑人态度十分嚣张,不仅推翻预审时的供述,而且不顾事实,百般狡辩。她针对犯罪嫌疑人漏洞百出的狡辩进行了义正词严的驳斥,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在理屈词穷后,恶狠狠地说:“好,今天算我栽了,等我出去后,你等着瞧,”面对这样的威胁,施景新只是平静地告诉他:“这样的话我听得多了,你服刑出来之后若有什么举动,后果你自己承担。但这一次,千万别指望我会因为害怕而放你一马。”
正是她的沉着睿智,不畏邪恶,一个个案件又重现了转机,一个个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制裁,帮助一个个无辜群众洗刷了犯罪嫌疑,做到了不放走一个坏人、不冤枉一个好人,以自己对法律的无限忠诚实践着公平与正义的内涵
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办案纪律。施景新经常说“人格比生命更为重要”。正是有了这种信念,她宴请不到、送礼不要,体现了一名检察官的高尚品格。这些年办案过程中,免不了有长辈亲戚、好友同学来找她问案子、求个情。曾经有个朋友,找上门来说情:“××的案子,靠你关心了,尽量帮个忙,事后重谢”,同时从口袋里拿出用信封装好的一叠钱,想塞给施景新。施景新骤然变脸,义正词严地喝令来人马上将钱收回。十几年里,施景新没有办过一起人情案和关系案,用自己对法律的忠诚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和对待说情者的冷淡不同,对于案件当事人,施景新给予了充分的热情。经常有出于对法律的误解怒气冲冲地赶到检察院来要人的犯罪嫌疑人家属;有权益遭受损失情绪激动要求维权的被害人;有要立案监督的当事人找到施景新。不论来访者的态度如何不友好,她总是能够笑脸相迎,耐心做好接待和解释工作。有一位要求立案监督的当事人频繁地来找施景新,每次一谈就是数个小时,为了缓解当事人的焦虑心情,施景新一方面加强对事实的调查,另一方面细致耐心地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从证据情况、法律适用等方面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向当事人进行说明。有几次谈得迟了,施景新就自掏腰包,请当事人吃顿便饭,令当事人深受感动。尽管这个案子后经多方调查,因证据不足等原因,最终没有立案监督,但当事人拉着施景新的手说,“施科长,虽然没有达到我的个人要求,但是你们检察院对我的事情这么重视,你对我这么热情,我十分感谢!”
关爱社会,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施景新充满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她倾注了满腔热情,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视为亲人,不嫌不弃,谆谆诱导,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她自创了一套办案方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她总是先向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了解犯罪嫌疑人的个性、智力、品行,查明犯罪的成因,做到心中有数,在提审时注重法制教育,促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转化思想,消除抵触情绪,认罪伏法。结案后做好回访帮教,注重跟踪问效。
在校大学生王某因为一时冲动盗窃了他人物品。孩子走上了犯罪道路,施景新看在眼里,痛在心上,怎么样的处理方法,对孩子们更有利?深思过后她没有简单结案了事,几次往返于学校和王某家中,找老师、找家长了解王某平时表现以及家庭情况,做好帮教工作,最终对王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事后,她又找到王某的父亲,叮嘱做好王某的思想工作,争取从宽处理。一番长谈下来,王父眼含热泪,感激万分,连声道谢。为表一点心意,王父再次来到检察院,趁无人之际,拿出一只信封,当场被施景新硬推了回去。她说,孩子改好了,就是我最大的心愿。这以后与王某的书信帮教成了她八小时外的另一项工作。这些年,通过书信的等方式被施景新帮教过的21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学习、工作都有了较大的起色,她是21名少年眼里的好阿姨。
在施景新看来,案后的回访帮教工作是巩固办案成果的重要环节,丝毫松懈不得,在回访帮教过程中,她倾注了满腔的热情,通过书信等方式,倾听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心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在她的带领下侦查监督科相继被评为“杭州市青少年维权岗”、“浙江省青少年维权岗争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