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男子王某意外得到一女子手机号码,并想法冒名搭上了手机的主人——岱山女子程某。王某多次设骗局后,程某不仅被骗35000元,而且失了身。王某近日被岱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偷记手机号
今年4月中旬,31岁的王某从岱山乘船去定海途中,听到一个女乘客在打电话时报自己的手机号,便偷偷地把她的号码存进了自己的手机里。事后,他给自己的手机充话费时,顺便查了那个女子的资料,知道对方姓程,也是岱山人。
一个月后,王某给程某发了条短信。内容是首诗,叫“美丽的相遇”。不久,程某回短信,问王某是谁。王某自称“王东海”,说自己对她感觉很好,要和她交朋友。程某没同意。次日,她也去查了王某的手机号,发现登记的名字确是 “王东海”。之后,他们一直用短信和电话联系。
露骗子面目
过了一周,王某在岱山一家宾馆开了间房,打电话给程某,让她来看自己。当晚,程某来了。他们在房里聊天,王某骗程某自己是高亭人,曾在四川开酒吧,后被地震震没了,现在定海做生意。王某提出要和程某发生性关系,被程某拒绝。之后,他们仍保持联系。
不久,王某因欠10000元的“高炮”,加上老婆要生孩子,生活困难,便以做布料生意为名,向程某借30000元。程某没同意。王某又以朋友腿摔断了,向程某借5000元,她仍没同意。
于是,王某发短信恐吓程某:“如果不借,我就让你儿子知道我们的关系,让他抬不起头。”程某仍没答应。
骗财又骗色
王某始终不想放弃。他听说程某有个表姐住在定海,刚好与自己的一个亲戚是邻居,便找到那个亲戚,让他介绍程某的表姐同自己认识,并想通过表姐劝说程某借钱给他。其实,那个亲戚也认识程某,就与程某说王某是他堂阿姑的儿子,程某相信了,便答应借5000元给王某。
5月29日,程某到定海,当着王某那个亲戚的面,把钱借给了王某。王某向她出具了一张早已写好的借条。当晚,王某约程某等人吃饭,又以备货为由提出再借30000元。当时,程某没同意。
饭后,程某没随其他人离开,留在王某开的房间里,陪她聊天。其间,两人发生了性关系。当晚,王某多次提出借30000元。程某心软了,答应借钱给他。
程某回岱山后,把30000元打入王某的账号。令程某想不到的是,钱一汇过去,王某的态度大变。她发短信或打电话,王某都不理,后来王某的电话也变空号了。程某才知受骗,忙报警。事后,王某的家属代其退赔了赃款。
经法院审理查明,王某冒名采用发短信、打电话等形式搭识程某,虚构各种事由,两次骗取程某35000元。得手后,王某除将部分赃款交给妻子外,其余赃款用于个人挥霍。法院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