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防盗门窗许多市民都不陌生,觉得只要家里装了这个,就可以防小偷。然而,这种让市民寄予安全期望的铝合金防盗门窗,大多却出自一些路边加工点,若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往往投诉无门。这几天,家住嘉善县魏塘镇鑫锋村的孙女士就遭遇了这种麻烦。
未签合同麻烦不断
今年,孙女士家造了新房,临到快装修时,村里做铝合金防盗门窗生意的樊先生三番五次找上门,想要揽下孙女士家的铝合金防盗门窗生意。在他的几次推销下,孙女士答应了。樊先生前来安装窗框时,孙女士发现,原本协商好的厚度是1.2毫米的材料换成了0.8毫米的,看着已经完工了一部分的铝合金防盗门窗,孙女士决定与樊先生商量接下来的门窗该如何做。双方经过再次协商后,孙女士要求对方签字立据,樊先生照做了。可是,孙女士却发现樊先生迟迟不做剩下的活,还告知她没有要做的那种规格材料。樊先生还说自己很“冤”,因为1.2毫米厚度的铝合金材料很难买到,而且干他们这行,“短斤少两”的现象纯属正常。他觉得孙女士不讲理,所以不愿再给她家做防盗门窗了。而孙女士认为,作为“内行人”的樊先生明知买不到1.2毫米的材料,却在推销时作出承诺,这是一种欺诈行为。
谈好的价钱又反悔
为安装铝合金防盗门窗而心烦的不止孙女士一家。家住魏塘镇风泽泗洲的沈先生刚搬了新家,说起他家的铝合金防盗门窗,也有一肚子苦水。原来,他和店家谈好价钱、说好日期做的活,对方一直不上门。沈先生给店家打电话一问才知,原来老板已改了原定的材料价格。沈先生眼看自己婚期渐近,无奈之下只得同意店家加价以求能快点完工。沈先生告诉记者:“原以为就我摊上这种事了,没想到后来我的几个朋友告诉我,他们也遇到过同样状况,老板先是把价钱说得很低,等商量好后,确定让他们来做了,他们就乘机抬高价格。要是另外再找一家,不仅浪费时间,而且大多已付订金,讨要起来就麻烦了!”
签订合同很有必要
除了价格上的问题,质量不合格也是铝合金防盗窗存在的另一个问题。包女士家的铝合金防盗窗装了一年多,所谓坚固的窗框,却成了她家最容易受伤的“家伙”。“搁个拖把上去,或不小心碰一下,都会掉一块,估计要不了多久,我家的铝合金窗框就掉光了。”包女士说,当时购买铝合金防盗窗的时候没有签合同,现在有问题制作方却不承认。包女士后悔地说,早知这样,当初一定要与对方签个合同,免得事后投诉无门。
记者事后从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消费者要维权投诉,必须提供书面依据或口头依据。书面依据需要出示当时双方签订的协议或是签名,若当时没有签订相关合同而被投诉方认可当时承诺事后没有照办的,也可以列入投诉范围。对于那些没有签订相关合同、字据而事后投诉方又不承认的,或是承诺后临时变卦而未构成欺诈的,则不列入受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