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道路停车收费工作考核办法》日前出炉,对停车收费管理提出了“五个不”:不准预收费,包月费、委托管理费应按协议收取;不准乱收费,不得对免费泊位点实施变相收费;不准出现停车未收费现象,收费管理时间(8:00-24:00)内工作人员必须在岗,不得因工作人员缺岗出现停车未收费情况;不准违反发票管理制度,对实行现金消费的客户,必须出具道路停车专用发票;不准拒绝客户刷卡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