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11月20日,本报报道了在瓯海区仙岩镇内有人向塘河及塘河边田地排放建筑泥浆的现象后,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非法随意排放建筑泥浆行为的当事人手上竟持有倾倒地村委会或镇政府的盖章《证明》。
执法、水利现场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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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市行政执法局、瓯海区水利局等部门执法人员分别来到瓯海区仙岩镇穗丰村塘河调查。根据管辖区域划分,该处塘河属支流,管辖权为瓯海区水利局。
瓯海区水利局水利监察大队林姓负责人称,11月21日下午,他们到现场调查,未发现有船只排放泥浆行为。林姓负责人称,上月中旬,当地村民扣住了两艘向塘河排放泥浆的船只,并向水利部门举报。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调查,当事人称是将泥浆排到田地里,有少部分泥浆漏入塘河中。水利执法人员对涉案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11月21日上午,市行政执法局机动大队执法人员在穗丰村查访时,在离该村穗丰大桥约200米的塘河岸边,一艘运载建筑泥浆的铁船正向田地内排放建筑泥浆,执法人员当场将该船查获。随后执法人员了解到,这些建筑垃圾是从瑞安市塘下镇的一个建筑工地上运出的。
排污者持村镇盖章证明
被市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查获的非法倾倒建筑泥浆的船只负责人孙某,系仙岩镇穗丰村村民。他向执法人员出示了一份盖有温州市瓯海区仙岩镇穗丰村村民委员会印章的《证明》,该《证明》上称,孙某家庭困难,其亲戚借钱给其购买清淤运输船只,淤水排放在瓯海经济开发区河流沿岸废弃的绿化带控制范围内,并称“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市行政执法局机动大队有关执法人员说,他们在瓯海区仙岩镇查处过多起非法排放建筑垃圾的行为,一些当事人出具的同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证明》盖有垃圾倾倒地村委会的公章,有些还盖有当地镇政府的公章。如今年8月28日,一艘装载建筑泥浆的铁船在温瑞塘河渔塘大桥西面半岛处向岸上排放泥浆,该船被执法人员查获。在调查中,当事人提供了盖有瓯海区仙岩镇人民政府和仙岩镇自力村村民委员会公章的《证明》,《证明》中称,该村因土地整理需要,委托当事人姜某联系建筑工地废土运至该村,“在运输过程中,请市、区有关行政职能及执法部门给予关照”。落款为“自力村委”及该村村委会公章,一旁则盖有仙岩镇人民政府的公章及“情况属实”字样。
村镇负责人否认支持排污
记者向有关部门调查发现,一些倾倒建筑泥浆的当事人手上都持有一份盖有当地村委会或是镇政府公章的《证明》。记者就此向相关村委会及镇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求证。
仙岩镇穗丰村村委会负责人接受采访时称,该《证明》是村委会会计盖的章,当时称是因船被相关部门查扣,村委会开个证明可以少罚一些。至于《证明》的具体内容这位负责人表示自己不清楚。这位负责人表示,村委会不仅不支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而且他们也向有关职能部门举报过多次,要求查处。
记者就仙岩镇自力村村委会开具的同意姜某倾倒建筑废土的《证明》,致电瓯海区仙岩镇人民政府分管农业的邵副镇长,她表示镇政府确实有为自力村因整理土地需要填土盖过一个公章,她称该村有一处盲河需要填土整理复耕。邵副镇长说,他们只同意在指定的地方填土,对于其他地方排放建筑废土的行为的,镇政府是坚决反对的。
泥浆消纳场所需核准
持有村委会、镇政府的盖章证明是否就可以消纳建筑泥浆了呢?市行政执法局机动大队有关负责人予以了否定。
据了解,建筑泥浆的消纳场所需要经过审批核准,今年5月份开始,我市的三个区和两个管委会的建筑泥浆消纳由市行政执法局代为审批核准。市行政执法局机动大队有关负责人说,目前我市建筑泥浆唯一合法的消纳场所是灵昆半岛围垦区。
建筑工地合法的消纳泥浆方式是,将工地上的建筑泥浆直接运到灵昆半岛消纳,或将泥浆运到市区蒲州闸,再从瓯江转运到灵昆半岛。
这位负责人称,考虑到一些偏远地区的运输问题,一些地方有适合填埋的废弃地,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同意消纳的,在并报市行政执法局核准认可后,可在指定的废弃地内消纳泥浆。但至今还没有一个乡镇人民政府向市行政执法局上报泥浆消纳场所。
记者 潘达源进入论坛讨论(温州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