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桐乡市工商局了解到,桐乡市区某家浴场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向桐乡市工商局申请股权出质登记,按照公司股东以其拥有公司100%的股权计80万元作为质押财产,担保其向债务人借款565万元。据了解,自今年10月1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以下简称登记办法)实施以来,这是桐乡市的首例股权出质登记,也是嘉兴市办理的首例质权人为个人的股权出质登记。
与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类似,通过股权质押贷款,向银行或者其他债权人换取贷款,让静止的股份转换成流动的资金,这不仅拓宽了企业的融资渠道,更盘活了企业的存量资本。登记办法的实施增加了股权出质的抵押对象,不仅可以向银行抵押,还可以向其他企业甚至个人出质抵押借贷。
中国农业银行桐乡市分行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现在银行放贷又有了这种以股权出质作为贷款担保方式的新选择,对银行来说,在确认企业的经营现状后,如果有了股权质押担保这种稳定的担保,那么就大大降低了银行在贷款方面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