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范围 
杭州晴到少云 38~28℃ 全省
  首页 | 原创 | 浙江即时报 | 资讯通 | 高层 | 人事 | 浙江纵横 | 媒体广场 | 图片 | 专题 | 浙江概况 | 平安浙江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宁波 正文
   | 打印
放大 原大 缩小 打印 
宁波成立区级家庭暴力庇护所 妇女入住不超过3天

  浙江在线11月25日讯 昨日上午,海曙区“妇女平安之家”成立。这是自今年11月1日《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宁波市成立的首个区级家庭暴力庇护所。

  “妇女平安之家”位于月湖街道桂井社区共青路中段的烟屿楼,主要救助工作或长期居住在海曙区、因家庭暴力需要保护的妇女。目前,海曙区已借助81890服务平台,在中山西路海光大厦298号设立了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窗口。

  申请受助的妇女自愿持本人工作单位、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警务室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相关情况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办理申请,确认受害情况属实、自身无能力解决住宿的符合申请条件的妇女,在填写申请登记表后,可到“妇女平安之家”入住,入住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工作人员要对受助妇女开展法律法规、公民道德、心理调适、卫生保健等教育,增强受害妇女法律意识,调整自我认识,引导她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帮助受助妇女联系亲属或者有关单位,联动单位和社区等各方力量,对实施暴力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道德教育,使其认识错误,并当面向受害妇女道歉,写出书面保证存档。

  海曙区妇联主席劳玉莹说,设立“妇女平安之家”,并不意味着家庭暴力在海曙区发生的严重程度,而是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以人文关怀为目的,帮助那些遭受严重家庭暴力、自身无力解决食宿、又无亲友投靠、生活陷入困境的受害妇女解决生活、法律、心理等多方面的问题。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我来说两句:(留言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昵称: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Copyright © 1999-2015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