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上午,听到老伴、儿子终于同意已离婚的弱智女儿回娘家居住后,花甲老人袁梅花不禁潸然泪下,她拉着平湖法院法官的手感激地说,如果没有法院的全力调解,他们这个家肯定散了,如今全家依然可以团聚生活,全是法院帮忙。
今年9月底的一天,袁梅花来到平湖法院,向法院提出了与丈夫刘华离婚的请求。虽然法院经常受理离婚案件,但年纪这么大的非常少见。问起离婚的原因,袁梅花说,丈夫刘华脾气极其暴躁,生活上稍有什么不称心的事,就会对她拳脚相加,她实在忍不下去了。
由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案也比较多,但经办法官还是多了个心眼。经过仔细了解,法官终于知道了袁梅花离婚的真正原因。原来,袁梅花有个女儿叫刘燕,先天性弱智,刚离婚不久,现在无家可归。袁梅花希望女儿离婚后能回到娘家居住。但想不到的是,丈夫与儿子则按农村习俗,认为女儿既然已经出嫁了,就不能再回娘家住。袁梅花争取了很久也没效果,一怒之下提出了离婚请求。
出于责任,法官决定将此案当作家庭纠纷进行调解。法官说,如果判袁梅花离婚,以后还是会有很多遗留问题。法官找到了刘华及其儿子刘建国,耐心地进行说服教育。后来,法官又发现,这起家庭纠纷的最关键点在刘建国,只要他的思想做通了,一切都好办。于是,法官又多次找他进行聊天,使他摆脱诸如“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之类的陈旧观念,并对现有住房的权属关系进行了分析,使他了解父母现有的住房在女儿出嫁前均已建好,批建时还有女儿的名字,按照法律的规定,女儿也应有一份,无论于情于理,女儿重新回娘家居住都是应该的。
在法官的一次次沟通、调解下,刘华父子终于同意刘燕回家居住。袁梅花打消顾虑后,也撤回了离婚诉讼。(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