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较多听到的网络成瘾是一个敏感词汇,而在近日,当网络成瘾被纳入精神病诊断范畴后,更是引起全社会的广泛讨论。据记者了解,这几天,禾城不少网民已经在对照着《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看自己是不是“患病”,与此同时,“我们怎么就成了精神病人”的质疑声此起彼伏。
市民对照《标准》纷纷“测病”
随着《标准》出台,这几天,禾城不少市民开始对照着网络上公布的网络成瘾判断标准,检测自己有没有“患病”。
据了解,《标准》称网络成瘾的标准为平均每日连续使用网络时间达到或超过6个小时,且符合症状标准已达到或超过3个月。以下标准至少符合1条:1.为达到满足感不断增加使用网络的时间和投入的程度;2.使用网络的开始、结束及持续时间难以控制,经多次努力后仍未成功;3.固执地使用网络而不顾其明显的危害性后果,即使知道使用网络的危害仍难以停止;4.因使用网络而减少其他兴趣、娱乐或社交活动;5.将使用网络作为一种逃避问题或缓解不良情绪的途径。
“天哪!按照《标准》来看,我果然是个网络成瘾者了,这么说来,我也成精神病了?”昨天,市民小王对着电脑大叫。
大多网民不认可精神病之说
小王每天的上网时间可以达到8小时,在网上看看小说、听听歌、淘淘宝……而这样的生活她已经过了足足两年。“原来,我每天有8小时‘犯病’,亟待专家解救呢!”小王如此“自嘲”。
而像小王这样“自暴自弃”称“有病”的网民,记者在嘉兴的网站上看到了不少。网民“秋之月”戏称:“我因工作需要每天工作外还要上网7小时左右,4年了,我需要找医生鉴定,我是精神病人了,应该让单位给我工伤待遇。”而网民“笑笑”更是在某网站发帖说:“不如每天上网超过6小时的人把这个帖子顶起来!统计下我们这里到底有多少精神病!”
专家:莫将精神病理解为疯子
对于《标准》中将网络成瘾纳入精神病诊断范畴,记者昨天也采访了嘉兴市康慈医院精神科方面的专家。不过,由于“这个问题争议蛮大”,专家不愿意作更多点评,只是提醒大家:精神病是一个广泛的领域,许多疾病,如儿童多动症都属于精神病的范畴,至于人们经常将精神病和疯子画等号,其实是一种误解,疯子只是精神病患者中的一类,即精神分裂症患者。
新闻助读
近日,由北京军区总医院制定的我国首个《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通过专家论证。我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出台网络成瘾诊断标准的国家。
按照《标准》,网络成瘾分为网络游戏成瘾、网络色情成瘾、网络关系成瘾、网络信息成瘾、网络交易成瘾5类。
网络成瘾症状有:对网络的使用有强烈的渴求或冲动感;减少或停止上网时会出现周身不适、烦躁、易激动、注意力不集中、睡眠障碍等戒断反应;上述戒断反应可通过使用其他类似的电子媒介,如电视、掌上游戏机等来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