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职务犯罪已成为浙江职务犯罪的易发、高发领域。”昨天,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建国透露,深入推进查办这类案件,已被列入明年全省检察工作的重点。
前5年的统计显示,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有1236件1415人,均占同期立案总数、人数的1/4以上。
从涉案金额来看,这类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也呈现出不断增大趋势。比如,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上的案件,这5年中有587起,占案件总数的42%;涉案金额上百万元的案件也屡有发生,5年共查办了58件。
“犯罪主体近九成以上是乡镇站所人员和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等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刘建国说,他们多半涉及受贿、贪污或挪用公款。
这些涉农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基本上涵盖了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征地补偿款领取发放、抢险、救灾、防汛、优抚、社会捐助公益事业,以及涉及“三农”的专项资金管理等相关领域。
另外,乡镇政权组织选举中在破坏选举、农村自治组织选举中实施贿选,严重危害农民基层政权和自治组织建设,以及其他严重侵犯农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等方面,也时有职务犯罪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