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7日讯 湖南邵东县的曾炳元等人在义乌市客运中心旁边开设茶座,招引嫖客,再强行收取“保安费”等。日前,曾炳元、苗耀武因犯容留卖淫罪被义乌市法院各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刘时红犯介绍卖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从今年6月开始,苗耀武、曾炳元合伙在义乌市文化市场12街二楼开设休闲茶座,招来卖淫女刘某等人在店中卖淫,由刘时红在店中为客人介绍卖淫女,并雇用张某等人负责到宾王客运中心招引嫖客,由曾炳元等人在店中强行以“保安费”、“洗液费”等名义收取高额费用,由苗耀武等人在楼下望风。
7月2日下午2时许,旅客刘某在宾王客运中心等车,刘时红以“在茶室休息一下10元钱”为诱饵,将刘某带至二楼的休闲茶座,后刘时红以100元的价格介绍卖淫女叶某卖淫,发生性关系后,刘某支付了100元钱。随后,刘时红又要求刘某支付“保安费”,刘某不肯支付,刘时红即以言语相威胁,要求刘某拿出皮夹看一下,发现其皮夹中有1000多元钱,就从中拿走850元。刘某称回家的路费都没有了,刘时红就还给他100元。至此,刘某被以“保安费”的名义强行拿走750元钱。
7月3日上午10时许,林某在宾王客运中心等车,刘时红以“休息按摩”为诱饵,将林某带至该二楼休闲茶座,后以100元的价格介绍卖淫女戴某卖淫,发生性关系后,戴某收取100元嫖资,并叫林某用茶几上的洗液洗一下下身(未讲明洗液要收费),后曾炳元即以收“洗液费”、“手续费”等名义要求林某支付650元钱,林某表示身上没钱,曾炳元就称“你到底要到公安局罚5000元,还是付这600元好”,叫林某拿钱包出来看一下,林某只得拿出500元钱给曾炳元。
7月3日上午11时许,喻某在客运中心等车,张某以“喝茶敲背”为诱饵,将喻某带到该二楼茶座,后刘时红以100元的价格介绍卖淫女刘某卖淫,发生性关系后,刘某收取100元嫖资,并叫喻某用茶几上的洗液洗洗下身(未讲明洗液要收费),后曾炳元即以收“洗液费”的名义要求喻某支付360元钱,喻某说身上只有60元钱后,曾炳元叫喻某打开行李箱检查一下,后在喻某的笔记本中找到200元钱,曾炳元要全部拿走,喻某表示没有路费了,但曾炳元仍拿走160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