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7日讯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统一到居住地就近学校报名,任何公办中小学在学额有空余的情况下,不得拒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近日,我省发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以保障他们能够和“本地人”一样接受教育。
记者昨天从市教育局获悉,台州市今年共接收“外来孩子”达13万余名,其中公办中小学有8万余名,其余均在民工子弟学校就读。
符合条件就可享受同等教育
省教育部门的新规规定了“外来孩子”进公办中小学需要符合的条件:就读的学生是进城务工人员的直系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持有我省流入地(县级)普通人员居住证,或者具有领取普通人员居住证条件,即取得暂住证或临时居住证1年以上,有相对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按规定缴满基本养老保险年限,领取暂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后无行政拘留以上处罚、违法生育等记录,并能提供与居住证申领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公办中小学“无故”不得拒收
新规规定,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统一到居住地就近学校报名,就近学校有空余学额的情况下给予安排入学;就近学校没有空余学额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学。
所有公办中小学都有接纳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责任和义务,在学额有空余的情况下,任何学校都不得拒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当地学生一样享受省统一规定的免费政策;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政府资助范围。
8万余名“外来”孩子进公办学校
记者从台州市教育局了解到,台州市各中小学早就已经开始接收“外来”孩子了。今年台州市公办小学接收“外来”孩子有66591人,初中有15466人,高中2896人。另外,全市幼儿园共接收“外来”孩子21637名,民办小学26991名,民办初中4174名。
台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台州市对“外来”孩子的就学采取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民办学校接收为辅的政策,目前有70%以上的“外来”孩子在公办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