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宁波—舟山港虾峙门口外深水航槽正式启用,《虾峙门口外深水航槽通航安全管理规定(试行)》也于昨天出台,以加强这一深水航槽及油船矿船码头的管理。
试行管理规定,超大型船舶想使用深水航槽航行,在船舶抵达港口72小时前填写《深水航槽使用报告》,报宁波VTS中心,航程不足72小时的,在船舶开航前填写并上报;船上必须配备该海域最新版的或业经最新改正的航海图书资料;禁止在深水航槽及其两侧2海里内、相关锚地水域内从事船舶冲程、旋回性能测试等可能影响其他船舶安全航行的试航活动;禁止在深水航槽及其两侧通航水域和相关锚地水域内进行捕捞和设置渔业网具等。
据了解,由于该深水航槽挖槽段长而窄,全长12.0海里的深水航槽挖槽段达8海里,航槽宽度仅有390米,其走向与主流向有一定夹角,满载超大型油轮、矿石船置身其中,操作稍有不慎,就可能发生偏航而引发搁浅事故。
此外,该海域商船、渔船等各类船艇混杂,船舶交通密集散,深水航槽横卧在南北向船舶的习惯航路上,因超大型船舶吃水、操纵能力受限,作业渔船及其他船舶的任何不当穿越等行为,都可能严重妨碍只能在深水航槽内通过的超大型船舶安全航行,并引起碰撞事故。
“不论是搁浅还是碰撞,一旦发生,后果都是十分严重,甚至有可能造成特别重特大的油污染事故。”浙江海事局局长徐国毅表示,希望使用深水航槽的超大型船舶公司和船长,及时与当地船舶代理联系,备妥该海域最新航行资料,并加强船舶维护保养,保持特别谨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