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在线讯 《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昨天,全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座谈会暨第九次联席会议在长兴召开,研究讨论制定该条例的具体实施意见。
据了解,《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从执法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执法规范、执法协作、执法监督等几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市行政执法局法规处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几年,他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根据城市管理的实际需要,把路面划分为严管区、重点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进行分类管理,创造了一套网格式管理、智能化监管、柔性化执法、互动式推进等有效的执法新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政府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确立了城市管理行政机关的主体地位,把注重执法的社会效果列入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