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普陀山风景区的旅游环境,普陀山交警大队根据新颁布实施的 《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条例》有关精神,结合景区实际情况,决定从今年12月1日起对普陀山景区道路实施禁止机动车鸣号。
普陀山景区禁止机动车鸣号实施分两步走:第一步为禁鸣试行期,时间为半个月,之后将全面实行。在试行的基础上,他们将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严格依法管理,对发现的鸣号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并在普陀山管委会局域网上进行通报,抄送车辆所在单位。同时,设立举报电话,任何人发现在禁鸣路段有鸣号行为都可以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