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户口在学校未登记,而在老家又不准落户,如同成了“黑户”。昨天,瑞安市民周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女儿遭遇的尴尬事。
周先生的女儿丽雅(化名)说,出现这种情况,只怪自己当初的一次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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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丽雅考上上海杉达学院。当年9月份入学时,她到瑞安办理了户口迁移手续,并将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入学通知单等相关证件交到班主任手里。丽雅说:“当时班主任只要求我把相关证件交予他便可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几天后,班主任将这些材料还给了她,也没说什么。她当时以为手续已经办好了,便将这些材料锁在了抽屉里,一过就是两年。后来她才得知,原来班主任当时是让她把这些材料转交给学校专门管理户籍的人员,这样才可以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周先生说,去年年底,他打算让女儿出国。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才发现女儿因为那次疏忽,出现了“黑户”的情况。今年上半年,周先生都在为此事奔波。当他向上海市公安局咨询时,民警告诉他说,丽雅当时在瑞安办理的户口迁出证已经过期,她只能把户口重新迁回瑞安。他到瑞安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咨询时,得到的答复是,根据规定,对于未毕业的大学生,如果户口已经迁出,必须要等到毕业后才可回原籍落户。周先生说,事已至此,他后来就没再去了解女儿户口的事情,她出国手续也就一直拖了下来。
昨天,记者来到瑞安市公安局办证中心了解情况时,工作人员说,按照过去的规定,类似丽雅这样的情况是比较尴尬的,但是,根据从今年7月份开始施行的《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从今年7月份开始,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时已将户口从原籍迁出,但未在户口迁移证有效日期内申报迁入学校学生集体户口的,应当持户口迁移证向原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恢复户口。李慧进入论坛讨论(温州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