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大堵车场景
如今的104线绍兴南复线。贺柏良摄
1992年4月,省政府批准绍兴市采用“四自”办法兴建104国道南连北建工程,标志着我省“四自工程”建设开始星火燎原。
上世纪90年代初期,我省公路建设严重滞后经济发展水平。为了破解交通瓶颈,1992年,省政府发布了28号文件,即《关于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明确提出“贷款建设、收费还贷”的“四自”方针,即“自行贷款、自行建设、自行收费、自行还贷“,一种适应当时交通发展需求、因势利导的全新建设体制和投资体制应运而生。
“四自”政策的实施,吸引了大量境外资本、民营资本和社会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的资本投入,有效解决了公路建设资金严重紧缺的问题,形成了国家投资、地方自筹、社会各方集资和利用外资的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格局,使浙江公路建设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到“八五”期末,“四自”政策实施3年,浙江省政府批准67项公路“四自”工程,累计完成37项,有效解决了我省当时的交通拥堵状况。
见证人:原绍兴市交通局局长徐华梁
首条“四自工程”在艰难中起步
打开绍兴的版图,你能发现在越州大地上,有两条延伸的曲线,绍兴人称之为104国道绍兴“南连北建”(南复线、北复线)。
104国道绍兴地段原设计的日车流量仅为5000辆,进入90年代,日车流量增至25000辆。该路段成为驾驶员谈虎色变的交通“瓶颈”。1992年10月,绍兴依靠“自行贷款、自行建设、自行收费、自行还贷”的“四自”方针,着手建设104国道绍兴段“南连北建”工程。
“‘南连北建’工程总投资需1.9亿元,这在当时是一笔巨额的资金,钱从何来?”时任绍兴市交通局局长徐华梁回忆,“此前,修建公路都是国家包下来的,但依靠当时投资的体制,以养路费造路,全局每年3000多万元资金用于公路日常养护都十分紧张,哪里还有钱造路。资金,成了一道难题。”
“当时刚好召开省人代会,于是我和当时的绍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文传在宾馆里找到了时任副省长的柴松岳,他对绍兴这一段堵车情况已很了解,听了汇报后,同意收费还贷建公路这一方式。于是就有了绍兴乃至全省的第一条‘四自’公路。”徐华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