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2日讯
前天,绍兴县一警车与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客二人受伤,引起不少市民关注。昨天,绍兴县公安局专门就此事召开新闻通报会,对情况进行了介绍,目前,伤者尚在医院治疗,事故原因尚在调查之中。
据介绍,前天下午2点多,绍兴县公安局一民警李某驾驶一辆警车,在柯桥城区稽山路由北向南行驶,当车行至西周村路段时,警车与该路段西侧岔口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陈某和乘客缪某不同程度受伤。
事故发生后,与李某同车的另一民警迅速拨打了110和120,将两名伤者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抢救。随后,李某向绍兴县公安局报告了事故情况,绍兴县公安局负责人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力量进行妥善处理。与此同时,绍兴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及该局纪委、监察、督察等部门介入调查。
昨天上午,主持绍兴县公安局工作的绍兴县委常委何伟仕专门就此事召开会议,听取了事故汇报,并研究了下一步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意见。他表示,绍兴县公安局将加强与医院沟通,在全力救治伤员的同时,将客观公正处理事故,并在弄清民警责任的基础上,根据调查情况,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据了解,摩托车驾驶人陈某为四川省三台县人,因其伤势较重,目前已由绍兴县中心医院转至绍兴市人民医院医治;另一伤者乘客缪某腿部骨折,现在绍兴县中心医院接受治疗。另据绍兴县公安局内部人士透露,民警李某是在修车途中发生的这起车祸,在事故发生的前一天,李某发现其驾驶的警车机油箱已坏,便决定在11月30日去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