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今明两年,我市企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缴纳比例将适当下浮,相当于五项社保费用每年减少一个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士表示,此举将不影响企业职工原来所享受的各项社保待遇。
据了解,以下保险将列入下浮范围:养老保险,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单位缴费部分、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额以外的缴费部分。医疗保险,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单位缴费部分,城镇个体劳动者的缴费部分,实行统账结合的,除直接记入个人账户的2%以外缴费部分。失业保险,参加职工失业保险的企业单位缴费部分,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雇主为雇工缴费部分。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加职工工伤保险、女职工生育保险的企业单位缴费部分。参加上述五大保险的企业单位具体范围,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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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具体下浮幅度,相当于五大社会保险企业缴费统筹部分各一个月的额度,采用全省集中减征的方法,统一在一个月内操作,但参保人员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征。今年集中减征的时间定于12月份,明年集中减征时间再另行通知。
据称,集中减征月份,参保人员按政策规定应享受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个人缴费额据实记录。医疗保险实行统账结合的,个人账户中应由企业缴费划入部分仍按规定标准划入。部分参保企业和城镇个体劳动者,若在本月底前已将12月份的社会保险费提前缴纳了,已缴纳的部分可在2009年予以抵扣。原计划在12月份缴纳当年全年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少缴1个月的社保费用。
记者 潘舒畅进入论坛讨论(温州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