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案件可设立案专席 还可先垫付欠薪应急周转金
先看看来自基层法院的两个最新统计数据:今年1-10月,苍南法院受理欠薪纠纷案143件,同比上升6.5倍;
宁波两级法院7月以来受理因企业倒闭、企业主逃逸引发的劳资纠纷等案件1386件,比上半年上升39.72%。
今年经济形势严峻,全省各类讨薪案件增多,年末岁初又是劳动争议案件集中爆发期,浙江省高院日前下发通知,对农民工讨薪“开绿灯”。
各级法院要降低诉讼门槛,推行预约立案、允许口头起诉等便民措施,有条件的,可以设置农民工案件立案专席;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要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努力缩短审理周期。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可实行诉讼费的缓、减、免。据了解,浙江全省103个法院2006年底全部建立司法救助基金,基金总额4868万元。
各级法院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建立起欠薪纠纷应急处置机制,对情况紧急的农民工群体性讨薪案,制定欠薪案件应急处理预案,必要时申请动用欠薪应急周转金先行垫付。
对生产经营有潜力但暂时出现资金困难的企业,要加大调解力度,力促劳企双方达成谅解,共渡经营难关;对目前仍在运营的困难企业,要慎用静态查封等强制措施,可建议原告方放弃保全申请,促成双方以抵押、入股等方式实行担保和回报,尽可能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转和农民工的长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