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破旧的厢式货车,在无任何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的情况下装着30个液化气钢瓶,跑进高教园区内。昨天,当下沙开发区运管处的执法人员拦下该车检查时,吓了一跳,这如同一颗跑在路上的“定时炸弹”,稍有不慎,后果不堪设想。
昨日上午11时,下沙运管处执法人员在高教园区巡查时,发现车号浙A·31M07的厢式货车未办理道路运输证,随即执法人员拦停了该车,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要求驾驶员打开车厢时,驾驶员推三阻四,一会说自己没拉货,一会又说,老板是开零食店的,车内只是拉了些矿泉水。在执法队员一再要求下,驾驶员打开了车厢门,一股刺鼻的煤气味立即扑面而来,车内的场面令人震惊:满满一车的液化气,有些钢瓶竟然随意倒在地上,经过清点,车上有30个液化气钢瓶,其中一半以上为满瓶。执法队员说,该车为封闭式的厢式货车,弥漫在车厢内的气体不易散发,地上的液化气钢瓶也没有固定好,行驶中车内钢瓶磕碰若产生火花,极易发生爆炸。
根据驾驶员张某交待,他是被老板雇来专门从事液化气运输的,供应给高教园区内的一些小饭馆,本以为厢式货车可以掩人耳目,逃避检查。该车无任何运输危险品的标识和防护措施,驾驶员也没有从事危险品运输的资质,安全隐患巨大。下沙开发区运管处执法队员依法对该车进行了暂扣。按国家有关规定,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许可车辆,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可以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