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金融办联席会议原则通过普陀汇润小额贷款公司组建申报,这是我市首家获得批准的小额贷款公司。
记者昨天下午从市发改委上市金融办了解到,按照省政府的规划,定海、普陀、岱山、嵊泗都有一个试点名额,试点工作从今年8月下旬展开。而普陀汇润则是拿到了舟山小额贷款公司的第一张“准生证”,其余3家小额贷款公司还在申请审核中。尽管得到省有关部门的批准成立,但普陀汇润公司的成立依然需通过正常法律程序进行。
据了解,普陀汇润小额贷款公司由和润集团为主发起人,7个企业法人和2名自然人股东组成,注册资本1亿元,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已进入工商登记阶段,将择日开业。
“其实小额贷款公司和我们所说的‘高炮’是有区别的,首先一条就是利率再怎么高,也不能突破‘4倍’这条高压线。”我市银行业一有关人士表示:“要是突破这个限额的,就是违法行为,也就是高利贷了。”根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给客户的贷款利率不得超过央行基准利率的4倍,下限为央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浮动幅度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
一位银行业人士表示,舟山的民间资本贷款业务还是有一定空间的,“银行对于小额贷款范围的认定和小额贷款公司应该不是同一个区间,小额贷款公司能够提供的小额贷款应该没有银行那么多。所以,应该是填补了银行所不能达到的一块空白,双方有互补性。”
根据有关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内外部集资和吸收公众存款,并且坚持按照“小额、分散”的原则发放贷款,70%资金应发放给贷款余额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借款人,其余30%资金的单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金的5%,而且还不得向公司的股东发放贷款。“和银行相比,小额贷款公司最大的区别就是不能吸收储蓄,只能放贷。”上市金融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个是要严格控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