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个项目,从立项到可行性研究再到初设招标,审批时限有多久?从现在起,我市项目审批时限将从原来的总共120个工作日缩短到40个工作日。这是我市最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项目审批(核准)的实施意见》中规定的。在昨天召开的市级部门加快项目审批培训会上,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等50多个部门(单位)的有关负责人一起学习了《意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裘东耀出席会议并讲话。
这份《意见》是在当前金融危机影响不断加深、国家作出扩大内需决策的背景下出台的。《意见》明确,我市加快审批建设的核心是“提前受理、交叉办理、集中联审”。在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的前提下,实施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实现项目审批(核准)各个环节的全面提速。
比如,审批环节由“串联”变为“并联”,审查事项前移,相关部门提前介入审查,变一个部门办理为多个部门同时办理审查,减少“长度”,增加“宽度”,力求扁平式管理;明确审批时限缩短到40个工作日,其中,立项阶段为10个工作日、可行性研究阶段为10个工作日、初设招标阶段为20个工作日;对列入政府投资计划且不超计划的项目,发展改革部门可简化环节,直接立项;推行集中联审制度,定期召开项目联审会议,多部门集中讨论、审批一批项目。
针对当下经济形势,扩大投资项目也有侧重。为此,《意见》列出了8个重点方面:城市基础设施,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铁路、公路、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自主创新和产业提升,天然气、电力等能源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